权健案宣判 应是全方位整治直销市场的开始
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1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
至此,权健一事基本算是尘埃落定。权健案虽了,但整治直销市场并不能停下脚步。那些仍旧潜藏着的,可能靠欺骗、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如权健般的直销企业,并不会随着权健案一审宣判而消亡。因此,理应将权健一案列入典型案例,以震慑那些拥有直销牌照、但企图在“合法外衣”掩盖下干传销勾当的企业,告诉那些企业,这样的行为是犯罪,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8日判决后,据报道,权健风波中癌症女童周洋的父亲认为判决太轻,权健还涉嫌冒充医生非法行医等。能够理解这些受害者家庭的心理,这也从另一个层面上反映出一个问题:现行法律及制度框架对于如权健公司一案的行为,并没有全面的约束,使之有机可乘。
在权健公司一案最初曝光之际,就有媒体详细梳理了权健公司架构,从而得出结论认为,权健公司复杂的架构可能是其得以逃脱法律制裁的原因所在。当时,周洋父亲曾向警方对权健提起刑事控告,但警方给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针对束昱辉非法行医及销售假药、权健及束昱辉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警方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此外,现行刑法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量刑相对较轻,一般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似乎并不足以震慑此类违法行为。
据媒体此前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3682件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一审判决案件,仅752起案件认定了“情节严重”。也就是说,只有约20%案件的被告人量刑在5年以上。因此,就有法学学者针对该罪表示,“当前形势下,确实也需要强调刑法的震慑作用,适当提高量刑力度。”
在权健公司一案判决之后,应该及时思考如何全方面治理直销企业问题。这是一个全方位的社会治理问题,短期可以靠刑法震慑,长期来看,还是应该从市场经济和行政监管等方面入手治理,方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让这样伤天害理的企业不复存在。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陈城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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