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撵租客的45天
每个职业都有职业病,我在加拿大的中文报社工作,职业病就是“总盼着出点事儿”。因为每条稿子都有点击量要求,小小的办公室里,编辑和记者的日常对话总是类似:
“狮门大桥出车祸了吗?才三车连撞吗?太少了呀。”
“列治文的房子里有华人开地下赌场?被查封啦?还有裸女,太好了!”
多数时候都天下太平,没车祸也没赌场被查抄,没有火灾也没有餐厅打架斗殴。我和同事们就只能叹着气出门去找“事”。有人去了警察局,有人去了法庭坐等开庭,我就去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打卡——这个地方,华人习惯叫它“租务法庭”,坐落在一栋办公楼的4楼。
在这里,只要看到愁眉苦脸、手上拿着文件等排号的华人,基本是房东无疑了——在加拿大遇上租房纠纷,房东申请听证会要等待漫长的时间。在此期间,租客生活不受任何影响,所以他们很少愁眉苦脸,甚至不用屈尊到租务法庭来。
2019年2月的一天,我在租务法庭里抓到了申请听证会的张姐。
通常,房东会手里攥着租房合同,先到柜台拿一个排号,再去和值班的人员问:到底该填哪张表来申请听证会,这个表怎么填?张姐手里则是紧紧攥着个手机,对着工作人员一开口,就是一句战战兢兢的“My English is poor”,于是我立刻冲上去,给她当上了志愿翻译。
原来,张姐是一个在温哥华购置了房产的陪读妈妈,之前被政府出台的“空置税”逼急了,招来一个西人无赖租客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还没签合同。
就这样,我跟踪采访了张姐一年半,完整地见证了在加拿大“撵租客”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