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青岛医保有新变化!还有这23条措施方便老年人办事
青岛医保新变化!
4家医院试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年底前全市不少于10家定点医院
开通门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
首批试点!
市立、八医等4家医院门诊费用
可跨省直接结算
日前,青岛市医保局发布了《青岛市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岛市作为首批纳入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试点地区,选择4家医院作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医院,2021年底前全市不少于10家定点医院开通门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
2018年以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相继开展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的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次突破300万。2021年1月,新增山东、湖北等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2月1日起,上述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按照国家、省试点任务,青岛市作为首批纳入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试点地区,选择市立医院、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松山医院、黄岛区中心医院4家医院作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医院。2021年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各区市选择1至2家异地就医人员需求大、信息化基础好的医院,年底前全市不少于10家定点医院将开通门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
据悉,我市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异地参保人在我市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使用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目录,不受门诊统筹专用目录限制。
我市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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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支付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120元;
参保居民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最高支付800元、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及少年儿童最高支付600元;
在校大学生支付比例为80%,按照一档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执行,回本市后按原规定执行。特困、低保等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保障。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与本市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加计算,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不再纳入报销。
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人员,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同步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青岛市本地备案政策中回户籍地治疗、未转诊住院治疗人员,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参照上述四类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职工及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费用联网结算,职工个人账户刷卡结算纳入首批联网结算试点范围。
参保人员可通过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官网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备案渠道备案。
此外,我市新增26家
医保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有你家附近的吗?
赶紧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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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26家
医保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新增一批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分别为2家和24家。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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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优化政务服务便利老年人
办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涉及优化养老金领取、
“健康码”使用等内容。
一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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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健康码”使用、养老金领取!
青岛出台23条措施方便老年人办事
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优化政务服务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围绕老年人实体大厅办事、生活领域线下服务、高频事项基层延伸等六大场景,提出23条具体举措,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不断为老年人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措施,有效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优化各级实体办事大厅老年人线下办事渠道。方案明确,进驻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市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留传统的线下办事窗口,同时优化服务设施设备,设置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爱心专座”及休息区,建设并完善相关配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全方位政务服务环境;实施精准帮办代办,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保留现金缴费方式;设置各类意见箱、意见簿和线下“找茬窗口”,及时整改落实老年人关注的问题;优化长效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不间断政务服务,鼓励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高频事项预约上门办理服务。
优化各相关领域老年人线下服务渠道。方案提出,要优化电信运营企业线下服务,进一步加强实体营业厅对老年人的服务工作,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优化老年人交通出行服务,在长途客运站、地铁站内等设置人工服务,帮助老年人购票、检票、使用车站智能设备等,保持巡游出租车扬召服务,提高电召服务电话接线率;优化老年人公证服务,梳理涉及老年人的高频公证事项和服务场景,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和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为行为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推动老年人高频服务向基层延伸。方案提出,要优化养老金领取基层服务,为老年人保留对账折、允许保留原银行存折领取养老金方式,在街道人社中心打印养老金发放明细及待遇领取证明的基础上,逐步延伸该项服务至合作银行网点;优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基层服务,大数据无法确认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老年人,可由基层组织提供主动服务;优化户籍办理基层服务,便于老年人就近办、一次办,鼓励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服务;优化医保业务办理基层服务,在有条件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下沉经办服务权限;优化公积金办理基层服务,充分利用银行自助机就近为老年人办理退休金提取业务,按需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公积金办理上门服务。
完善老年人“健康码”使用管理。方案中明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健康码”互通互认,防止“码上加码”;不得将“健康码”作为进入各级办事大厅的唯一通行凭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进入各级办事大厅。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
优化老年人“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方案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方式实现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推动服务事项“静默办理”,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等方式,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涉及老年人高频使用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系统自动办理,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试点推行“零材料办理”;拓展涉及老年人等群体“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事项范围,推动服务事项“一事全办”。
推动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方案中明确,要优化老年人应用界面,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简洁版PC端和移动端界面;优化“刷脸”功能,实现信息自动录入或匹配,解决老年人输入难问题;建设老年人服务专区,汇聚老年人高频的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提供多维无障碍服务,如语音播报、页面放大、高对比度显示等无障碍服务功能,支持通过语音识别等方式查找办事项目;各级各部门优可将相关办事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智能化精准推送给老年人,让老年人随时掌握办理情况。
这些新变化你都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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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政务网、青岛日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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