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超生孩子被“社会调剂”,网友:光明正大办“坏事”

今天看到一条惊世骇俗的新闻,那就是全州当年超生的孩子被统一抱走“社会调剂”。
一听到调剂一词,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应该是考研,但令人惊掉下巴的是,这个词可能最早是应用在计划生育领域。

7月5日,一份疑似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的《关于唐月英、邓振生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文件在网络流传。
文件称,根据20世纪90年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严格执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区、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县严峻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需要作出的决定。
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并表示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

以前我们对于影视剧中一些拐卖儿童的剧情,以及现实中人贩子拐卖儿童的行为,已经是愤怒至极,现在又冒出一个官方“调剂”,这难道不是带官方属性的拐卖吗?要知道按照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相关部门也只能对超生者进行行政处罚,无权将孩子抱走进行所谓的“社会调剂”。
当然局限于那个时代,可能很多执法者都存在“权比法大”的思想,他们也许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这些政策和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滥用职权罪、渎职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这种超魔幻现实主义的新闻,确实如众多网友说的一般“闻说未闻”,已经超出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已经突破了我们现代文明的思维逻辑,就像马克吐温说的一样,“有时候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小说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
目前,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已经回应媒体,称该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正在调查处理,且已上报市政府处理,会尽快发布通报。这也从侧面证实了网传文件确实存在。

从该文件中,可以看出两个信息,一是被调剂孩子的父母认为当年的这个行为就是拐卖儿童;二是超生孩子被“调剂”的行为确实存在,且并非孤例。
笔者在梳理中也发现,早在2014年《被“调剂”了23年的人生》一文中,中国青年报就对超生孩子被“调剂”进行了报道。

报道中称,30多年前,四川省达州市为处理超生婴儿,把交不起罚款的超生家庭的孩子“调剂”单身人士领养。文章中被调剂的这名女孩,当时是被她幺爸从计划生育办公室抱回来的。为了凑足交给计生办的200多元抚养费,换回这孩子,她幺爸把家里两头猪都卖了。
据人民网“历史上的今天”记载称,1991年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指出,要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完成人口计划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被调剂的孩子没留任何记录、交给单身人士领养,这些细节令人细思极恐,假设这些孩子被交到了人贩子手里,那岂不就是铁板钉钉拐卖妇女儿童罪了吗?网上搜索出现的类似计划生育政策,也仅仅只有“统一调剂”,以及山东百日无孩等,可见这类新闻还是令人震惊的。
当然所谓的统一“调剂”,并非孤例,值得我们追问除了达州和全州还有哪些地方存在这种“调剂”?当年是否有执法人员与人贩子勾结,借机谋取利益?当年“调剂”的孩子有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有没有借领养之名,进行其他违法犯罪的?
这些问题背后都不是小事,因为它的背后是人,是鲜活的生命。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这些孩子都可能是致命的,尽管已经过去三十余年,且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对于这些孩子和他们的父母而言,官方必须一查到底,还他们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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