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老人房产被骗,提醒身边人千万别上当了!

“买主把我带到三墩,给我开了旅馆第二天起床,买方中的男人不见了。”
昨天
11:45,陈大伯来访:
我是
潮鸣街道的孤寡老人,今年65岁。
2015年2月1日,我家的房子挂在房产中介销售,因为女儿去世,我心情不好,所以想换个地方住。后来,另一个房产中介给我打电话,说有人要买我的房子。
于是,我去了这家房产中介潮鸣店,地址在潮鸣寺巷。
我房子挂牌120万元,本来说好房款一次性付清,当天下午4点,中介把我带到市民中心的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买卖。在交易过程中,都是中介给我操作的。签字时,我发现买房的人并不是本来要买我房子的人,对方说反正钱会付清,谁买房都一样。但成交后,对方并没有把钱给我。
中介说,现在已经5点多了,银行关门了,明天再把钱汇给我。
我一下子急起来,定金没有、房款也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于是,中介给了我两万块钱,说是定金。我还是不放心,没拿到钱,我盯着他们不肯放。买主把我带到三墩,给我开了旅馆。第二天起床,发现买方中的男人不见了,只有一个女的在,反正我也不知道这一男一女什么关系。
女人说男人去工地了,让我先回家,今天肯定会打钱给我。到了下午,对方先打给了我40万,我稍稍放心了一点。
过了两天,买主联系我,说剩下的钱能不能宽限几天。又过了两天,这一男一女又找到我,说春节到了,要给农民工结薪,身边钱不够,能不能将给我的40万先借给他。
一开始,我是不同意的,但对方说农民工拿不到钱,到时闹起来,影响公司运作,到时我的余款80万,他们都拿不出来了。我一时心软,便同意把40万先借给他们。
我万万没想到,这是一场骗局,过完年,再也联系不上对方,我去他们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我向社区和派出所报案,中介解释说房子已经成交,跟他们没关系了……
据我所知,杭州已经有好几个老人的房子被这个人骗去了。现在房子被骗走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做人。
我该
怎么办,想求助快报。
记者董吕平核实报道:昨天下午,我和这位来访的陈大伯见了面,他面容憔悴,声音嘶哑。
陈大伯说,房子过户给别人后,才发现自己上当了,现在自己暂时还住在那个房子里,可每天都很紧张,因为不断有人来“敲门”。
“找我买房子的人叫程友泉,房子过户时,写的是和他一起的另一个女子的名字,后来这个女的告诉我,自己是帮程友泉打工的。程友泉刚开始还见了面,房子过户完后,人就不见了,留的手机号经常没人接,接了电话就说自己没钱,拖了快两年了。”陈大伯说。
程友泉
写给陈大伯的借款合同和承诺书等。
陈大伯曾向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昨天,该所律师金柏霆说,律所确实在为陈大伯提供法律援助,就陈大伯陈述的情况来看,对方如果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将房子过户后马上转让、抵押等来“套现”,实际上就是诈骗行为。
目前,陈大伯一直在寻找程友泉,“希望他能站出来,把事情说说清楚。”
昨天下午,通过陈大伯,我们又联系到相同遭遇的另两位老人。
这个
男人连续两年陪我去坟头给我老伴上坟
吴老师,女,74岁,也是孤寡老人。
昨天,吴老师说起程友泉时,哭得眼睛通红。
昨天下午,吴老师向记者讲述被骗遭遇,泣不成声。
“这人是我在临安经人介绍认识的,刚接触时,他嘴巴很甜,整天叫我‘妈妈’,还连续两年陪我去坟头给我老伴上坟,后来就不断来找我,说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了……我经不起他软磨硬泡,糊里糊涂把我仅有的两套房子给他了,办了‘他项权证’,我一个老人哪里懂这个啊,当初完全是信任他,”后来,吴老师才知道,办了“他项权证”,相当于给程友泉做了担保。
“他欠了别人的钱,用我房子担保了,现在人家找不到他,直接可以告我,来要我的房子了,水电费、退休金全被法院冻结,我现在身上没钱,全靠我学生资助我……”吴老师说。
吴老师哭着说,现在她就像砧板上的鱼,任凭程友泉宰割,唯一的法子就是卖掉房子,帮这个人还钱。“我的邻居们见我可怜,叫我千万不要卖掉房子帮程友泉还钱,说这是我的养老钱,我听到这里眼泪就要掉出来!”
“有人说我当初这么帮他,以为我是贪图小便宜,我一个孤寡老人干嘛要贪他的小便宜?我找过他,还被人关在车子里11天,如果说我贪了他小便宜,就是吃了他11天的饭。”吴老师说。
吴老师希望能尽快找到程友泉。“房子都是老伴和公公留下来的,公公的那套房子我刚装修好,一天都没住过,现在一想起这事,肚子里全是苦啊!”
我的房子被他弄去抵债了我和妈妈住进了敬老院
阮老师,74岁,196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电子信息专业,退休前从事会计工作。
昨天下午,阮老师向记者讲述被骗遭遇,掩面痛哭。
2014年,阮老师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个女的,自称是搞投资的,见过几次面,“我中过风,走路不方便,她很关心我,走路都扶着我。后来程友泉就出现了,经常开车带我去他公司,对我很好。我离婚多年,女儿跟着老伴生活,所以我长期缺少家的温暖,对程友泉很信任。”阮老师说。
“我住的房子是我妈妈的,妈妈住在敬老院,程友泉忽悠我把房子转入到我的名下,结果他就把我三证拿走了,但是我还没想那么多,后来他就带着我认识了另一个人,一起去了房管局办了‘他项权证’。”阮老师说,自己根本不懂“他项权证”,当时还非常信任程友泉,“结果没想到是程友泉把我房子抵押给了那个人。”
“后来那个人把我告上法院我才知道,程友泉欠了这个人的钱,用我房子做了抵押,法院判定我负连带责任。我从小住在这套房子里,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忍痛把房子卖了,帮程友泉还了对方的钱……现在我没房子了,跟妈妈一起住进了敬老院。”阮老师说。
阮老师说,自己又不欠程友泉什么,凭什么要帮他还钱?“他唯一请我吃过一顿饺子,我还担心欠了人家情,第二天马上也请他吃了顿。我年纪大了,吃不消找人,想有生之年能见到程友泉,问问他为何如此待我。”
昨天下午,阮老师、陈大伯、吴老师(从左至右)向记者讲述被骗遭遇。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金律师说,目前至少有三名受害人都和程友泉有关,都是孤寡老人,对方不仅仅是骗钱,而且通过骗房子来用于担保抵押。我们希望如果还有其他老人上当受骗,也能勇敢站出来。“目前这种行为属于刑事还是民事,暂时还不够明朗。”金律师说。
根据三位老人的描述,他们要找的程友泉,男,1964年生,临安人,从事装饰行业。如果有人认识此人,或也有上面三位老人的类似经历,请告诉我们。
可以拨打都市快报热线(0571)85100000,也可通过都市快报官方微博、微信给我们留言。
7月26日人民日报发文谁“偷”了老人的房子?
7月26日,《人民日报》A18版《民主政治周刊》栏目以大篇幅发表了标题为《近年来,一种专门针对老年人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房诈”新骗术浮出水面,谁“偷”了老人的房子?》的报道。
昨天下午,三位老人拿出《人民日报》相关报道,向记者讲述被骗遭遇。
报道说,这两年来,北京致诚公益律师团队陆续接到十多起老人房子被“偷”的案件,这些案件都是有着相似‘套路’,充分利用了老年人不懂法的心理,通过别有用心提前设计好的各类法律文书,以及一系列经过精心策划、环环相扣的操作手法,让老年人最终陷入房子被变卖和过户的深渊。
新闻链接
谁“偷了老人的房子
市价690万却被1000元贱卖 还背上百万债务
近日,多名老人向记者反映,他们在这两年遭遇了以理财为名的“房诈”骗局。
据悉,多名社会人员向有房产的老人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产品,建议老人将房子抵押后向贷款公司借款理财,并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委托书”,随后多方配合,私自将老人名下的房产以低价卖掉获利,甚至有价值690万元的房产以1000元的价格卖掉,导致房产一夜之间悄悄被网签。
A
以理财高收益,引诱老人签合同。
居住在北京海淀区的吴女士,与父母住在知春里的一套三居室。
2016年10月31日,她无意看到母亲手机里有这样一条短信:“张姐,赶紧把房子的委托书给撤了,这样他们就没法卖你的房子了!”
吴女士的母亲透露,约在2014年12月,经朋友介绍认识男子广某,广某称有一种新型的“以房养老”理财,将房子抵押出去借款,然后用借到的钱再投入理财项目,月回报率可达10%,3个月后本息全部收回,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吴女士的母亲心想,房子可继续住,只是将房产证作抵押借钱给他,就能享受10%的利息回报,何乐不为?在广某的
反复劝说下,吴女士的母亲同意进行“投资”,随后广某向其推荐了另一名“委托代理人”邵某,只需要将手续交给邵某,等着收利息就行。
接着,代理人邵某与吴女士的母亲一起到了北京某公证处,前后几分钟,就在所有文书上签了名。签订过程中,邵某以“快要下班”为名,不让老人看文书内容,并表示文书都是统一格式,已审核过,只要签字和按手印就行。就这样,所有文书都签了吴女士母亲的名字,而公证人员也没有跟老人解释签的是什么文件,就将房子抵押出去,借到了200万元。
然而,这200万只在吴女士父亲的账户上停留了不到半小时,就在邵某的“指导”下,当场以借款的名义,将这200万元中的191.2万转给了广某,其余的取出现金8.8万元——8万元据称是手续费,8000元是给工作人员的“活动费”。直到所有文书合同都签订后,吴女士的母亲仍然不清楚签订的具体内容,更不知道房屋的处置权已委托给广某。
B
690万元的房子,以1000元悄悄被卖。
随后,中间人与广某私下沟通,在吴女士的母亲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6年10月将这套价值690万元的房子以1000元的价格卖掉。
等吴女士带着母亲去房管局查询时,网签已经办完,就差过户这一道程序,而吴女士家唯一的收获就是1000元。
“很多人问我是单价还是总价,我说是总价,说出来都没人信。”吴女士对记者说。
目前,吴女士的母亲仍在家里住着,但因为房子已完成网签,而且借款是以“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借款利息”,每个月光利息就4万元,家里没钱还款,房子随时面临着被过户的境地。
C
超过30户家庭陷入此类骗局,吴女士母亲的遭遇并非个案。
多位有类似遭遇的老人表示,广某向老人推销的“以房养老”理财项目曾以多个面目出现,最大的特点就
是“高收益”,但这些全是子虚乌有。
目的就是将老人的房子抵押出来,拿到处置权。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武婕表示,目前北京地区因广某案立案的受害者超过30户,年龄在65到80多岁之间,每户的平均财产损失超过200万,总价值超过6000万元。
2017年2月27日,因涉嫌诈骗,广某被逮捕。不过,已卖掉的房子因为存在具有法律意义的买卖合同,很难要回来了。
凭借几份签了字的文件,就能在房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掉,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但房子的确就这么失去了。
“经过公证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其中《借款合同》和《委托书》最为关键,相当于又借了款,又把房屋处置权交了出去,房子是可以被卖掉的。有了这份《委托书》,不管老人在不在场以及是否同意,受托人都可以把房子卖掉。”武婕说。
这类针对老年人的房产骗局,早在2009年就时有发生,“套路”意味明显:通过“高收益”理财项目吸引老人关注,没钱就抵押房产借钱,利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机,诱导老人签订《委托书》,然后再伺机将房子卖掉获益。
“公证环节很关键,但这类案子里,老人虽然在委托书上签了字,但他们真的完全明白这些文书背后的意义了么??”一位法律人士质问。(文中陈女士、吴女士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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