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老年人易遭受“金融诈骗”,看美国人如何防止老人被“套路”

admin 阅读:2065 2018-09-10 08:16:11 评论:0

尽管当前各类金融骗局纷纷破产,但是仍有必要亡羊补牢,研究如何防范其他骗局改头换面、卷土重来。(图片来源:视觉中国(28.210, -1.51, -5.08%))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愈演愈烈,各类违法犯罪的金融机构往往瞄准易轻信、少设防的老人,导致被害人数众多、维权难度增加、维护成本极高、社会危害甚大。由于这些金融骗局扑朔迷离、天花乱坠,知识健全的成年人尚且趋之若鹜、难以幸免,遑论见识相对落后、信息相对闭塞的老人呢!尽管当前各类金融骗局纷纷破产,但是仍有必要亡羊补牢,研究如何防范其他骗局改头换面、卷土重来。因此,研究域外金融骗局风险教育尤其是老年人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问题,就显得尤为紧迫。其中,美国的有些经验和做法无疑值得我们总结和借鉴。

美国老年人终身教育预防为先

美国作为发达国家,老龄化逐渐演变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严峻的社会问题。老年被害人的数量每年都在上升,而对老年被害人的保护又迫在眉睫。

针对多数老年被害人经济能力下降,生活水平低下,不能解决基本生存需要等问题,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老年人生存权益的法律,其中,老年人的终身教育制度最具有代表性。实际上,许多老年被害案件的发生,最主要的原因是老年人的智力水平下降,而逐渐地与社会脱节,从而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有鉴于此,美国政府建立了一套终身教育制度,以保障老年人的教育,避免其智力水平因年老而下降,与社会脱轨。美国政府非常重视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并为老年教育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

美国1976年的《终身教育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终身教育法律,明确保障不同年龄、职业、民族、性别、生理缺陷、社会和种族背景等公民的终身学习权。在1965年颁布的《老年人法》中,美国启动了许多老年人项目,包括营养教育、送餐、交通、地区项目发展、法律帮助和研究以及老年教育。依据此法还建立了联邦协调部门——老龄委员会,而州和地方政府也相应建立了组织机构以管理老龄项目。该法特别强调结合各州政府的小区发展政策,落实老年人的学习权利。除此之外,1975年的《禁止歧视老年人法》明确提出,要保障老年人的受教育权,凡政府出资的各种学习训练活动,必须为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人预留一定的名额,同时不能将老年人排除在学员之外。

为了更好地实施老年人的终身教育制度,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学,将教育资源真正落到实处,美国政府还设立了专门机构——“老龄教育委员会”来管理老年教育,并鼓励各种民间老年教育组织参与老年教育。在美国,老年教育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普通高校招收老年学员进修或旁听大学课程,也有的高校为老年人单独编班,开设老年人需要的课程;二是高等院校举办老年假期学习班,推动老年寄宿教育;三是地方成立老年教育学校和专业培训班,吸收老年人口参加非正式学习,开设短期课程。此外,地方老年教育学校和专业培训班还经常针对老年人口的需求举办讲座。由此可见,美国对老年人的终身教育既有立法上的明确保护,又有实践操作的具体措施支持,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受教育权。在此基础上,老年人能够在年纪增长、身体衰弱的情形下,仍然接受最新的教育,对于老年人的受害预防,可以说是具有了极大的帮助性。

美国老年人的金融保护经验

2011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据此,美国联储下设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其重要职能是开展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其中,单设老年人金融保护办公室,专门负责62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金融消费保护,针对老年人容易遭受到的金融风险进行提示和帮助。

老年人金融保护办公室于2013年6月发布《老年人智慧理财防骗指南》,列举了老年人易遭受的金融侵害类型及诈骗形式,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防骗忠告。该指南列举了典型的金融诈骗方式:一是授权代理人权利滥用类,如代理人强迫授权、窃取利益、处理了未被授权事宜;二是投资欺诈类,如庞奇骗局、虚假承兑本票、财务顾问道德风险、养老金欺诈等;三是电话诈骗类,如彩票中奖、抽奖、中奖维权、亲人遭遇困境等手段;四是网络欺诈类,如网络钓鱼、恶意软件等。每节附有相关理财知识测试,用以评估老年人学习情况。同时,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官方网站上,还有针对老年金融消费者防骗的专门板块,演示不同的诈骗方式。

此外,老年人金融保护办公室还与诸多联邦部门合作,共同为老年人提供防范金融诈骗的服务,如与非盈利组织、金融机构、州际检察部门、老年人司法协调委员会成员等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互相沟通;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合开发老年人智慧理财智能学习模块,训练老年人如何防止金融盘剥和欺诈;与美国国会授权、联邦资金资助建立的非盈利性组织“NeighborWorks America”合作,在全国设立78个住房服务中心,为47.1万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一站式购房服务,等等。

美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面对老年被害案件数量激增的现实,各国都提出了采取全面的社会措施、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进行预防老年被害的社会性对策。而我国的预防工作,向来主张“综合治理”,在社会中解决违法犯罪问题,可见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在借鉴其他国家的制度基础上,要发挥“综合治理”的作用和注重可操作性,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现代传媒社会,信息爆炸、鱼龙混杂、真假难辨,需要防患于未然。在老年被害案件发生之前,就在源头上进行遏制,比事后的救济要好上很多。因此,预防、教育、提醒制度的设置,都在于预防老年人被害,以免其陷入不必要的精神与身体痛苦当中。这个启示不仅针对老年人,对成年人、未成年人同样有用。总结金融骗局中的被害人,除了轻信上当之外,往往都有心存侥幸、一夜暴富的不良心态,甚至有着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恶劣品行,这不仅有背离勤劳致富、诚信友善传统美德,更是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这需要我们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教育,并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尤其是在处理相关疑难案件时,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的机制。

(二)形式多样,灵活机动、注重实效

对老年人的金融教育活动,可以探索适合老年人生活、知识和心理的内容和形式,不拘一格,灵活进行。例如,可以充分发挥家庭、社区场所功能,通过网络、微信、电视、公交系统、短信提示、宣传手册等平台载体,以案说法、举一反三,达到增加金融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增进实际效果的目的。

(三)主动出击,中心下移、关口前移

在教育活动中,还需要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统筹安排,整体组织策划,安排人力、物力、财力,主动到基层老年人生活的社区,有效宣传教育。此外,还需要动员社会多元力量,如除了政府组织意外,可以通过购买市场购买服务,来实现较少成本支出、增加专业实效和信息时效;通过发动高校资源、志愿者、律师等社会资源,多管齐下、多元共治,在全社会形成“献爱心、学知识、养诚信、重建设、出实效”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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