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高价拍卖藏品骗了29名老人
本报德州4月7日讯(记者 胡兵 通讯员 周荣真) 两名被告人以帮助老人拍卖藏品为由,骗29名老人交纳手续费,以及变卖老人藏品,非法获利47万余元,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并处罚金。近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办结了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犯罪的诈骗案。
王某、郑某二人曾在河北省一家拍卖行从事业务员工作,因嫌工资少,两人于2019年7月份来到德州,成立了自己的拍卖公司。但是,公司虽然注册了营业执照,但是根本没有取得任何拍卖资质,属于非法经营拍卖业务。
王某负责公司运营管理,郑某负责业务宣传。通过免费领礼品的形式吸引老年人来到公司,谎称可以帮助老人高价拍卖藏品。通过查看公司与老人签订的合同,法官发现,老人原本花几千几万元购买的藏品,通过王某的拍卖公司运作后,起拍价格瞬间飙升到几十万元不等,不少老人陆续与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的合同。
根据场次和场地的不同,二人向老年人收取不同的费用。经查,被害人交纳了从几百元到4万余元不等的费用,其中,4名被害人的藏品还被两名被告人进行了私自变卖,二人共计非法获利47万余元。
虽然合同约定的是藏品在一年之内拍卖,卖不掉就会退还受害人所有手续费,然而事实上在合同到期后,王某等人并没有退还受害人手续费,而是以各种理由让受害人续签合同,目的就是为了继续骗取受害人的手续费。
经过法院做工作,两名被告人的家属共计退赔了27万余元,法院也将这些钱按比例返还给了被害人。最终,王某、郑某因犯诈骗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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