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环保部门:不要做“楚人”,更不要做“官人”
中国的传统文字文化中,成语是非常独特的一个部分。简简单单四个字(一般是四个字,也有更多字的),就能淋漓尽致地表达很深刻很复杂的意思,这个本事,可能只有中国的成语才有。
比如,刻舟求剑: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吕氏春秋·察今》
楚国有个人坐船渡江,宝剑从船上掉进了水里。他马上在船边做了个记号,说:“我的宝剑,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过了江,船停了,楚国人就从那个记号处跳进了江里,去找他的宝剑。船已经走了好远了,但是沉入江里的宝剑并没有走,楚国人这样找剑,恐怕只能找到“贱”吧。
用现代人的话来说,这个楚国人想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就是拒绝与时俱进呗。
刻舟求剑的故事已经过去两千多年了,但是“楚人”仍然不时出现。这不,眼前就有一个——某省环保部门。
最近几天,顶端新闻客户端发布了一篇稿件,题目是《两地明确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河南各地啥时候能听到鞭炮声》,稿件里发起了一个网络投票活动——《春节能不能放鞭炮,今天请你投一票》。作为一家有新闻属性的平台型客户端,顶端新闻对下传达政策,对上转达民意,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出于对传统春节文化的关注,我也参与了这次投票,投给了“支持放鞭炮”这个选项。因为投了票,我就很关注这个事儿,希望知道其他人都是什么看法、最后的投票结果是啥。
顶端新闻的投票页面显示:绝大部分人支持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然而,昨天,当我点击收藏的链接《两地明确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河南各地啥时候能听到鞭炮声》时,得到的却是“你要找的内容不见了”的提示。这是咋回事呢?顶端新闻平台自己发起的投票活动,咋就没有了呢?
怀揣着一片好奇心,我到处找人打听。费了半天劲儿,最后得知,大致是这么个情况——那篇文章摊上事儿了,惹恼了某省环保部门。该部门说,该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全省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所以顶端的文章也好,投票活动也罢,必须删除,一点不留。
我这就想不明白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地方法规,不错;在它改变之前理应遵守,这也不错。但是,地方法规就万世不变了?就不能与时俱进了?如果外部环境变了,还死死抱住老法规,那与刻舟求剑有什么区别?万事万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刻舟”肯定找不到剑,老法规很多时候解决不了新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环境变了,民意变了,法规也会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这样的国家法律都可以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样的地方法规凭什么非要“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事实上,关于烟花爆竹的禁与放,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是个有争议的话题,即使在河南,政策也经历过不止一次的摇摆。法规修改之前,当然要尊重它,遵守它,但是总可以讨论吧?不讨论怎么能够了解民意呢?今天的时代是网络时代,各种情况瞬息万变,不调查不讨论就没法了解新情况。
如今的最新情况有两个:一个是,经过多年持续治理,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影响已经不大;第二是,经过三年抗疫,人民群众情绪沉郁,很多人希望今年春节可以放鞭炮,用中华民族最传统的方式送别瘟神,提振信心。
第一点是客观情况,第二点是民心民意,这两者相结合,催生的结果就是,今年国内已经有一些地方决定,春节期间解除禁令,可以在一定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比如山东的滨州市、东营市,还有辽宁的大连市。
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最讲群众路线,最根本的工作方法就是调查研究。作为党领导下的媒体平台,顶端新闻针对“烟花爆竹禁放问题”搞调查研究,了解民意,这能有什么错呢?无论什么时候,多了解民意都比不了解民意好上十万八千里。
我党一贯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多了解民意,就能让执政行为更符合人民的利益,就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能让我们的事业更加兴旺发达;不了解民意,就不免成为“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危险得很哪!
不允许人民群众讨论“春节放鞭炮”的问题,往轻里说,是工作方法问题,是刻舟求剑,不与时俱进;往重里说,是立场问题,是背离人民,漠视民意,拒绝走群众路线。
希望环保部门既不要做刻舟求剑的“楚人”,更不要做漠视民意的“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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