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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何以搅动一个地方?一个地方何以两个月搅不动?

admin 2021-11-20 19:31 阅读数 798 #恶人坟

我始终相信它一定会被圆满解决,只是没有想到,时间会持续如此之久,社会资源消耗如此之多,过程会如此焦灼。


文/ 呦呦鹿鸣
2021年还没有结束,但,在我心里,来自河南安阳的“狗主人”王新刚,已在“2021年度十大人物”中稳居一席。这件事很简单,9月20日,安阳市锦华苑小区内,王新刚妻子李小迎所牵着的两只巨型犬,将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耿女士咬伤。明明伤口上牙印清晰可见,李小迎矢口否认是狗咬伤人,说是老人自己摔倒蹭伤;明明受害者从未要求过赔偿只要求一个道歉,王新刚却反过来指控受害者要价太高;明明监控视频铁证如山,王新刚甚至反过来要起诉受害者诽谤,“我从来不相信视频”。


河南省电视台“小莉帮忙”10次前往安阳,但是屡屡被拒,连续9集节目做下来,事情始终无法推进半步。最后,到第10期,压力巨大的记者小莉,在直播中情绪失控,哽咽哭泣。这个在社交媒体上拥有几千万关注者的民生节目,遇到了开播以来“最难帮的一个忙”。

昨晚,11月19日深夜,在事情过了整整两个月之后,王新刚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向受害者耿女士道歉了。于此同时,安阳市有关部门也发布消息说:王新刚停职,安阳高度重视,云云。
这件事,就这么算是一个逗号乃至句号了。但是,诸君,如果说这个“狗咬人”事件真就这么结束,那么,这天下公平、公理的味道就不那么好闻了。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没有充分证据表明,这次道歉是向真相和公道低头。
受害者一家,恰好是呦呦鹿鸣的读者,所以,这件事情最近以来艰难维权的动态我有在跟踪了解,一手信息也相对多一些。纵观整个事件,转折点出现在11月19日。这一天发生了什么呢?在小莉被急哭了之后,《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都发表了评论,为小莉撑腰打气。也就是说,这一天,与中央权威紧密相连的舆论机构集体表态了,事件上升到全国层面。也正是这一天晚上,两个月以来在万千网友直播注视下慢条斯理拖拖拉拉推推阻阻的安阳市有关部门,连夜行动了起来。这才有了深夜道歉。

这是在向事实真相低头吗?是在向人间正道低头吗?我觉得,目前还无法排除这种可能:他们只是畏惧即将滚雷而至的“天庭之威”,甚至,他们只是在进行一个表演,装腔作势地迷惑来自中央的关注,度过舆论危机。他们只是在向更高的权力低头,而且还并不一定真心诚恳。否则,一个地级市,在省电视台连续9期节目的监督下,为什么不动如山?河南省就没有上级机构了吗?非要等到北京的声音传来?

第二,这不仅仅是一只狗的事,更不仅仅是王新刚一个人的事。
被停职的是王新刚,难道问题就只出在他一个人身上吗?综合一段时间我从受害者方面所了解到的情况,这件事,至少涉及到了6个部门或机构:
1.  受害者报警后,安阳市公安局出警民警敲门询问情况,但王新刚、李小迎拒不开门接受调查,出警民警未对王新刚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未采取措施。
2.  受害者来到安阳市行政执法局询问养狗证办理情况,被明确回复,不可能给咬人的两只烈性巨犬办理狗证。但经“小莉帮忙”节目多次采访,两只巨犬有养狗证,名义是“心理辅导犬”。
3.  王新刚在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受害人曾了解到王新刚是三大队大队长,最新通报中则为“食品药品稽查专员”),受害者家属陪同“小莉帮忙”记者到支队采访时,遭不明人士攻击威胁,110出警之后移交派出所,目前还没有得知有人因非警务人员携带警械被治安处理。
4.  在家属提供实名反映材料时,支队称是王新刚家务事拒绝接受,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则称: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独立单位,自己不具有管辖权。
5.  在“小莉帮忙”访问期间,安阳市纪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也介入了事件。
6.  物业和社区
一只狗何以搅动一个地方?一个地方何以两个月搅不动?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当然不是因为这只狗有多厉害,也不是因为王新刚有多么权势通天。这两个月纹丝不动的局面,是被某种麻木纵容出来的。

据我所知,受害人一家两个月艰难维权,所要求的只是狗主人在监控视频面前承认狗咬人并为之道歉这一项而已,但是,他们到处面对冷脸、嘲讽和傲慢,以至于家属委屈到忍不住哭泣(是的,不仅仅小莉哭了),大家可以设身处地想想,两个月来把本地各个行政机构都得罪一遍是什么感受,这一轮下来以后在安阳如何生活……如果仅仅是一个小区养狗邻居,足以让他们心情糟糕到这个地步吗?

第三,王新刚事件证明了,正义的代价是昂贵的,因此,相关处理与补偿也应对应昂贵,但目前没有“昂贵”的迹象。
王新刚事件中,受害者一家是最直接的受损者,他们承受了两个月的身心俱疲。在今天的道歉中,王新刚承认,受害者一家从未说过要赔偿。之前,他曾以此为由要反告人诽谤。之前,受害者一家在和我沟通过程中,确实也反复声明说:“我们不要钱,只是要一个道歉。”
这一点让我觉得很不舒服:要赔偿怎么了?难道当一个人维护正当合法的权利,就一定要先声明放弃赔偿吗?维权者如果主张赔偿,就不能得到公众支持了吗?即便受害者从一开始就要求王新刚赔偿,即便是现在继续要求王新刚赔偿,又怎么不可以了?这难道不是他们天经地义的权利吗?
这都是怎样的歪风邪气?
理直气壮地、重重地赔偿才是正道。和道歉一样,足够的金钱赔偿是标配,是弥补受害者一家两个月伤害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

这个事件最大的受损方是社会集体。两个月来,数千万人跟踪了事件进展,在各个媒体平台上,网友们都在问“安阳王新刚去哪了”。一方面,河南安阳的公共形象受损,另一方面,网友和媒体的公共注意力资源被一件小事长期空耗。这些社会损失是无形的,但真实且巨大,绝不是一句道歉就能弥补得了的。如果说一开始的“狗咬人”是一件小事,那么,之后两个月的一幕幕组合起来,就是一件大事,它考验着安阳的社会治理和文明水准,也考验着人们的信念。 

我在呦呦鹿鸣经常会说一句话:重要的不是如何开始,而是如何结束。关于本案,我的建议是以下两条:
一、道歉之外,给予受害者经济赔偿,金额从重从多。
二、不仅是将王新刚停职调查,应将本案所有经办机构的每一个经办环节进行调查,然后通报本案,解剖麻雀,相应处分,给其他地方做一个示范,以此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安阳也通过这一措施扭转公共形象。
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我不一一列举了,相信安阳有关部门比我熟悉得多。这里选两条基础的: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王新刚一家纵狗伤人,在省级电视台镜头前公开宣扬“我从来不相信什么视频”,“我要告他们诽谤”,这属于“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时间长达两个月,举国皆知,相关机构负责人也同样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应以党纪严肃处理。
可以补充适用的还包括该条例邻近的第一百三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然后是行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Photo bVyacheslav Bobin from Pexels

安阳事件,好就好在,在各种机缘巧合下,用一个最小的事件将一个社会病灶充分暴露了出来,因此它的处理也就有了空间——病情升级了,还可以一剂猛药,而不是只能投鼠忌器,四处掣肘建议安阳有关部门专注于事件本身的处理,而非四处公关。解剖好这个麻雀就是最好的危机处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遮掩拖延,击鼓传花,小事又拖成大事,万一入膏肓,就真的来不及了。
从一开始我就不相信,在“狗咬人”事实如此清晰的情况下,今时今日,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古老又简单的问题还会束手无策。因此,我始终认为它一定会被圆满解决,只是没有想到,时间会持续如此之久,社会资源会消耗如此之多,过程会如此焦灼,而且,目前看来,结局走向也尚未有想象中的那么乐观。
不是每个人都能恰好得到所有视频证据,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电视台连续十期节目帮忙,更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这么多网友关注与支持。大多数人的声音,都难免沉没。所以,这件事的结果,影响的不仅仅是受害者一家,而是所有可能有相同遭遇的人。真心希望它的最终结果足以安慰

最后,我为受害者耿女士一家点赞。两个月来,他们迎着重重阻力,坚持追求真相,维护合法权利,也维护了一个地方的正气。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些普通人不顾个人得失的孜孜以求,才让社会越来越美好,让我们大多数人享受到安全感。我们这些“搭便车”的人,应当感谢他们。祝福他们生活幸福美好!

20211120呦呦鹿鸣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呦呦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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