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权威发布: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已经彻底查清

admin 阅读:1923 2019-12-02 07:58:5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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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昨日报道,新晃“操场埋尸案”(邓世平被杀案)已经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杜少平、罗光忠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被提起公诉;另有19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其中10人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埋尸操场

法律巴士注意到,受追究的公职人员中,已经涉及到厅局级干部。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局长、刑侦支队支队长、怀化市检察院检察长、新晃县政法委书记、新晃县公安局局长和政委等人均被查处。

被查处的公职人员中,包括原校长黄炳松在内的三名干部已退休,再次证明了责任追究终身制,退休并不代表安全着陆。

案件回顾

邓世平1950年出生,2003年事发时,他在新晃一中负责学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任校长黄炳松将学校400米跑道工程承包给其外甥杜少平,邓世平发现该工程偷工减料、虚报工程款等问题拒绝签字且提出异议。2003年1月22日上午8点,邓世平和往常一样去新晃一中体育场工地上班,随即失联。2003年1月23日,邓世平妻子到工地、亲戚朋友家都没找到人,后来邓世平儿子又到新晃一中去了解,才知道邓世平中午以后没有离开该校体育工地施工现场。

2003年1月25日,邓世平妻子到新晃县公安局报案。新晃侗族自治县、怀化市公安机关都先后介入调查,但是邓世平家人认为都是“不了了之”。

2019年4月,新晃县晃州镇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被新晃县公安局查获,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

2019年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公安机关审讯深挖,杜少平及其团伙成员罗光忠、高某某供认其杀害邓世平及埋尸的犯罪事实。

2019年6月18日,根据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开始在新晃一中操场挖掘,于6月20日凌晨挖出一具人体遗骸,后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

随后,全国扫黑办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湖南省委高度重视,要求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对涉案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案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2019年6月24日,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原校长黄炳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邓世平

新华社通报案件查办情况

一、新晃“操场埋尸案”查办情况

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杜少平、罗光忠到案后,对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人均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二、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查办情况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埋尸于操场后,伙同杨军等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后,接受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在邓世平被杀案发生后,出于个人私利,按照黄炳松的指使,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已退休),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在参与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的请吃或钱物,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已退休),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黄炳松

三、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查办情况

从2008年起,杜少平纠集姚才林、杨松、杨华、江少军等人,在新晃县晃州镇、扶罗镇等地非法放贷、暴力催债、非法插手民间纠纷,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13起,形成了以杜少平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该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均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杜少平

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扫黑办、怀化市委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论是陈年旧案还是新发案件,无论涉及什么“保护伞”“关系网”,都将查深查透、依纪依法严肃公正处理。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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