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值得思考的校长涉恶

admin 阅读:1971 2019-12-02 08:05:50 评论:0

16年前2003的元月,正是万物孕育新的开始的季节,湖南新晃中学的邓世平一大早就去单位上班,谁知这一去,竟然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凭空消失了。

16年后2019年的夏天,在国家“打黑除恶”、维护法治尊严社会公平正义的强力举措下,“黑恶之徒”绳之以法,家人终于见到被“黑恶势力”致死、披着羊皮、混在权力机构中的“败类”欲盖弥彰的邓世平尸骸。虽然家人早有预料邓世平遇害,但当现实摆在眼前时,还是让人惊骇。

草菅人命,杀人埋尸,这个在影视剧中司空见惯的剧情,在现实中真实地“出演”时,真让人有出境入世的感觉,这种感觉又让人觉得这是出世入镜,不自觉地走进上世纪初的小说《呐喊》描述的“chi人”场景,原以为那些“chi人”者的联合起来准备“chi人”、只是“狂人”的臆想,所以,也就也只当是小说罢了。

可看到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之后,猛然发现,原来从当时的新晃一中的校长、办公室主任到公安局的党委书记兼政委、副书记及刑侦大队的大队长、副大队长等等,都与“杀人埋尸”的黑恶头领杜少平是一伙的。

黑恶头领“杜少平”的“杀人埋尸”无疑是“chi人”,而校长、公安局的书记、副局长这些“居庙堂、食俸禄”者,本该是和“杀人埋尸”的杜少平之流的“恶魔”是势不两立的,且对其是除恶务尽的,可没想到的是朗朗乾坤之下,势不两立的两伙人竟然狼狈为奸,以“执法者”的外衣光明正大地与“杀人恶魔”沆瀣一气去“chi人”,这是对法律尊严的玷污和亵渎,更是对公平正的玷污和亵渎。

今天,狼狈结合的黑恶之“恶”,终被“狩猎”的法律之网“一网打住”,他们将为“嗜血”的贪婪和令人发指的“邪恶”付出应有的代价。然而,以“杀人恶魔”杜少平为首的“黑恶”之“恶” 却不得不令人思考,特别是新晃中学的校长,是制造长达16年冤案的主要关键人物之一,这不得不说令教育蒙羞。

首先,学校历来被看做是纯洁的象牙塔,是启迪智慧、净化人类灵魂的神圣高地;老师,被看作是春风化雨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可是,从湖南新晃中学的校长黄炳松却做了什么?

不是把校长的权力用在治校治教上,而是用在为亲属违规承包工程,为“杀人恶魔”掩盖罪行罔顾法纪,为凶手不遗余力、上蹿下跳、欲盖弥彰、竭力藏奸,如此一校之长何谈培养祖国的未来?何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不止对教育的侮辱亵渎,更是令教育蒙羞。如此的校长治校,简直是令人贻笑大方。

其次,作为惩恶除奸、维护社会治安的“人民卫士”,对于被害者的“死不见尸”冷漠无视,而与“杀人埋尸”的“黑恶”之“恶”沆瀣一气,这样的执法又何谈“法律”的神圣?何谈法律的“公平正义”?

要不是中央“打黑除恶”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在强大的正义攻势下,令“作恶者”心惊胆颤,主动交代“杀人埋尸”的惊天大案,新晃中学的最高长官、“除恶务尽”的执法人员仍带着嗜血的牙齿,披着羊皮混在正义的队伍里装模作样。

湖南新晃中学“操场埋尸案”,凶手的歹毒之毒、手段之恶,令人触目惊心,骇然听闻。作恶者终在在法律的利剑之下“一网打尽”,使沉冤得以昭雪,彰显了公平正义,彰显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但对于学校校长参与“黑恶”之“恶”中,确实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之事,但愿以此为戒,千万莫让教育蒙羞。

教育事关国家大计,教育兴则国家兴,而教育兴,则要教师队伍坚守初心,这才是根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ND  国昌评论微信号:dgc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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