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8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8号)5月8日19时20分至22时30分,西宁市新增9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阳性感染者28号,女,33岁,系城西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29号,男,8岁,系阳性感染者28号的儿子,在城西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30号,男,73岁,系城西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31号,女,74岁,系城西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32号,男,47岁,系城西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33号,女,77岁,系阳性感染者32号的母亲,在城西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34号,女,35岁,系城西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35号,男,73岁,系城西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36号,女,49岁,系城北区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目前,上述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同时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到足不出户,单独或单间居住,与同住成员不共餐,不共用生活用品,必须接触时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5月9日原标题:《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8号)》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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