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倾情守护“老有所养”
近年来,城固法院不断强化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措施,用司法温度守护老年人的晚年幸福。5月13日,城固法院南乐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释法明理,案件最终得以调解,切实解决了老人的养老问题。
原告徐某已逾耄耋之年,身患疾病,五个子女无法就赡养老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故徐某于2018年住进养老院。2022年1月,徐某已无财产支付其入住养老院的费用。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性权益徐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五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其养老、医疗等产生的费用。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和群众参与旁听,促进发挥庭审教育引导作用,城固法院将审判庭设在村委会,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现场,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围绕争议焦点,明确告知五名被告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考虑到五名子女中三人家庭情况等综合因素,原告在养老院居住养老,由其中两名子女承担较多的赡养费用,其余三名子女可以适当减少。原告徐某若因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由五名子女再按比例共同承担。经过反复沟通、研究调解突破口,最终五名子女与老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城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完善涉老年人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到社区、村镇开展巡回审判,为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作者:魏继儒 官韧惠
编辑:王晨伟
责编:翟力强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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