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公告

关于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守牢输入关口,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举报事项公告如下:金时族
一、举报对象
1.不按规定向社区(村组)报告自己近期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的人员。
2.明知自己是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故意隐瞒不报的人员。
3.港澳台及境外非法入境且未遵守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疫规定的人员。
4.不遵守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疫规定的人员。
5.各类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单位、场所。
二、举报奖励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并在各社区(村委)排查范围以外的,每条线索给予1000元奖励。
2.同一人或行为出现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以一个举报主体奖励。
3.各乡镇(办事处)要负责举报信息的核实并及时兑现奖励,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经费后续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核销。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对象姓名、居住地、具体违规行为等情况。对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借机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渝水区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来源: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谢玉蓉 统筹:宋晖 审稿:张良
投稿邮箱:jcys6222790@163.com
内容违规举报电话:0790-623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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