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标准调整,本月起柳州慢病医保有变化

admin 阅读:289 2022-06-06 05:50:46 评论:0

记者从柳州市医保局了解到,从6月1日开始,柳州市正式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政策较原来慢性病政策有了较大调整,进一步降低慢病患者看病门槛,不仅有更多的病种被纳入了医保,而且报销的起付门槛也进一步降低,报销比例也有变化。

福利一,新政策在原来门诊慢性病的基础上增加了8个门慢病种,分别为耐药性结核病、肺动脉高压、阿尔茨海默病、艾滋病、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心房颤动、支气管哮喘(限中度及以上)、抑郁症(限重度)。

福利二,不再执行使用完个人账户后进入统筹报销的规定,个人账户可以用来支付起付标准及需要个人承担的费用。

福利三,报销比例有变化,执行全区统一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福利四,起付标准有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这三个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标准由原100元/月调整为50元/月;严重精神障碍由原100元/月调整为0元/月;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这两个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标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严重精神障碍由原20元/月调整为0元/月;高血压病(非高危)由原10元/月调整为0元/月;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由原20元/月调整为10元/月。需要注意的是,患者有多个门诊慢性病的,起付线按最高的病种扣取。

福利五,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冠心病、高血压(高危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限额由4000元/年提高到5500元/年;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限额由3000元/年提高到5500元/年;严重精神障碍、脑血管病后遗症期、帕金森氏综合征限额由4000元/年提高到6000元/年;系统性红斑狼疮限额由6000元/年提高到12000元/年;等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系统性红斑狼疮限额由2500元/年提高到5000元/年;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限额由10000元/年提高到20000元/年;血友病限额由60000元/年提高到80000元/年。其中,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这三个慢病合并住院计算年度支付限额。

最新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参保人员可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查询,也可关注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可以去百度分享获取分享代码输入这里。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站内搜索
排行榜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