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知识:如何办理慢性病认定?

admin 阅读:368 2022-08-02 15:54:37 评论:0

原标题:医保小知识:如何办理慢性病认定?

门诊慢性病种类:30

类(长期门诊治疗类)慢性病8种:(1)恶性肿瘤;(2)再生障碍性贫血;(3)系统性红斑狼疮;(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5)帕金森氏综合症;(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8)血友病。

类(长期门诊用药类)慢性病22种:(9)脑卒中后遗症;(10)重症肌无力;(11)精神病;(12)高血压病;(13)糖尿病;(14)结核病;(15)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梗塞、搭桥术、支架植入术后);(16)慢性心功能衰竭(级以上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慢性房颤、原发性心肌病);(17)慢性肝炎(肝硬化);(18)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19)慢性肾病;(20)癫痫;(21)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22)痛风;(23)股骨头坏死;(24)艾滋病;(25)类风湿关节炎;(26)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27)泌尿系统结石病;(28)重度骨质疏松症;(29)甲状腺功能亢进;(30)强直性脊柱炎。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城乡居民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城镇职工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I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与住院统筹基金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II22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同时患有多种II类慢性病的,年度累加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须知:

① 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慢性病相关的诊疗记录,检验、检查报告,出院记录,疾病证明等病历资料原件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社保卡或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②相关专科医生填写《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核表》,科主任审核签署意见。

2、受理部门:(1)城乡居民慢性病资料交至我院1号住院楼西区9号医保窗口。(2)办理精神病慢性病请到于都县第三人民医院。(3)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资料由我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受理。

3、经专家组审批后,除特困、低保等低收入人群、恶性肿瘤、尿毒症病人即时认定、即时审核、即时享受待遇,其他人员慢性病一个月认定一次,次月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于都县人民医院现为于都县健康总院,城乡居民慢性病申请和认定工作不再区分医共体,更重要的是,群众就医也不再区分医共体,广大市民朋友可到于都县人民医院办理慢性病和就医。jinshizu.com

办理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盘古大道9号住院1号楼西区9号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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