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署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在6月1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表示,民政部正在部署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需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疫情的影响,因地制宜,对困难群众分类发放一次性补贴。受益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未参保的失业人员以及疫情困难群众等。
唐承沛介绍了具体的发放方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其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补贴的标准由地方确定,比如宁夏,确定为全区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他省份正在陆续开展。目前,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722元,农村低保的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42元。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民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对因疫情临时生活遇困群众实施救助137.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9亿元。其中,吉林省因疫情实施临时救助27.6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6100余万元;上海为1.3万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了临时救助。
此外,民政部还在跟踪物价变动,当物价上涨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比如上海市,按照每人118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唐承沛表示,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经下拨了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70.6亿元,可以说,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安排是有保证的。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4128万人。1-3月份,全国累计支出低保资金462.1亿元,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22.4亿元。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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