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华县农村老年婚姻问题多

admin 阅读:267 2022-10-17 03:53:5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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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婚姻问题多
作者:吉建军

“少年夫妻老来伴”,年老有“伴”是一个人晚年幸福的保障。尽管“白头偕老”是人们对婚姻的追求,但遗憾的是,总有人过早地失去老伴,过上孤独、寂寞的晚年生活。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夕阳婚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在广大农村,一些孤寡老人的晚年结婚路往往更加坎坷,面临多方面利益的博弈,他们承受着更多的压力。

鳏居老人的试婚生活 

在我国的许多农村,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很多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50岁以下的人都外出打工,村子里留下的只剩下老人和小孩,而随着人们对子女教育的重视,村里的小孩也有许多被接到城市去读书。留守的老人们面对日益冷清的村子,只能期盼着过年过节,在外打工的儿女们能够回来一趟,这样就能热闹些。这些名副其实的“老人村”在陕西华县的农村并不少见,而一些独门独户的老人日子就更显凄凉。 

据了解,目前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年轻人不愿意同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有百分之五六十的老年人也不愿意同子女在一起生活,他们都渴望拥有一方属于自己的、不受任何干扰的“巢”,而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又为他们实现这一愿望奠定了基础。但拥有独立生活空间的老人们,一旦伴侣去世,另一方就会倍感孤独。而老年人的心理更脆弱,更需要呵护,这时他们不可能像年轻人那样将寂寞孤独转移到工作或学习中,所以更渴望新的伴侣来陪伴左右。但由于新的婚姻中牵涉到的许多问题,许多老人的婚姻并不顺利。 

守寡30多年的云老太,在2009年9月从陕西省华县山西村搬到了饮马河子,和与自己同龄的鳏居老人马某住在了一起。两位老人今年都已经62岁了,身体都还硬朗,精神也很好。云老太的儿女都在外面打工,孩子也都带走了,之前就她一个人孤孤单单守着一个大房子。马某鳏居一辈子,年轻时因为家穷没娶上媳妇,这时候两人有了属于自己的临时家庭,都高兴得合不拢嘴。马某是一个地道的农民,但是前些年因为修建西潼高速公路被征用了土地之后,就再也没有别的营生了。老人于是推起板车,走街串巷地收破烂,每个月收入500元~800元不等。“够过活了。”他说。

  几天的新鲜感过后,两个人开始了磕磕绊绊的“试婚”生活。但在是否领结婚证的问题上,他们存在分歧。陈某一辈子光棍,他说:“我就是想在入土前做一个完完整整的人,也不白在世上走一回。”可云老太则认为,之所以来到饮马河村,就是为了两个人做个伴儿,但她不想领结婚证,怕孩子们反对,担心给孩子们添麻烦。这里的添麻烦主要是因为孩子们为她养老送终的事儿。

  “和以前比起来好多了。如果在10年前,我们要住在一起,估计脊梁骨都被人戳烂了。”云老太对自己搬过来这件事仍然感到有些不适应和羞涩,不愿意多谈,尽管村里的“舆论”并没有对她的行为作太多的评论。说起领结婚证的事,她不好意思地说:“将来我要是先死了,我的孩子该不该照顾老陈?这样也方便,我们觉得不合适了,再分开就行了。如果结了婚,要分开可就不那么容易了,还要离婚,上法院,丢人。” 

 从此不难看出,老年人有婚姻的客观要求,但是不领结婚证却也是出于对现实和将来的考虑。老年再婚的背后  而对于子女来说,支持老人结婚的,一般是自己在外打工,留下老人没有人照顾。陕西华县瓜坡镇良候村的70岁的老人史某,只有一个女儿,女婿是入赘的。女儿两口子在瓜坡镇街道做生意,忙得一年回不了几次家,尽管他们做生意的地方距离良村仅仅3公里。史某的女儿说:“不是我不想管父亲,实在是生意太忙了,孩子每天也顾不上管,学习成绩一塌糊涂。”

  两口子实在没办法,就想着给父亲找一个老伴儿,不仅能照顾老父亲起居生活,还顺便能帮忙照看孩子。于是他们找到村里的一个媒婆,让帮忙给父亲说和一个对象。媒婆是村里算是比较“专业”的了,一辈子给人说媒,但给老年人说媒可是头一遭。

  媒婆身边正好有一个熟识的寡居老人,60多岁,身体健康。媒婆便为两人说和。两个老人见了面,彼此都比较满意。可消息传到了老太太儿女耳中,老太太的一双儿女都在外地打工,听说此事,立即赶回家中,对母亲横挑鼻子竖挑眼。他们还到媒婆家里大吵大闹。史某去找老太太商量事儿,也被他们堵在门外破口大骂。史存粮落荒而逃。

  无奈之下,媒婆又给史存粮介绍了另一位寡居的老太太,两人没多久就结婚了。双方儿女都挺满意。这下,史某才过上了幸福生活。他的新老伴身体好、能干活儿,照顾史存粮的同时,把史存粮女儿两口的孩子也照管得很好,两口子没有了后顾之忧,一门心思做生意。史存粮的女儿,对这个“后妈”也非常感激。 

  陕西省华县良西村的另一个老人梁某今年70岁了,重新找了老伴。可是两人结婚没几天老太太就生了重病。而老太太膝下的儿女,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探视,梁某说:“对方儿女当时放话,嫁出去的老娘,泼出去的水,跟他们没关系。”而老梁的儿女也表示不管,因为双方根本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其后母对子女们也没有养育之恩,所以没有义务管她。

  老梁无奈,不忍心看着刚刚结婚的老伴就这样在病床上躺着,拖着年老的身子,到附近的工地打工,挣钱给老伴治病。工头看他可怜,给了他一份看工地的活儿,一个月700元钱的工资。但是老太太仍然没能撑多久。埋葬老伴的时候,老梁也颇费了一些周折,自己的地现在是儿子在种,在地里埋葬老太太儿子不同意。最终,老梁在别的村买了一块地方,自己埋葬了老伴。葬礼非常凄凉,坟前连一个孝子都没有。

干涉老人婚姻属于违法

  多年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姬林燕在接受《记者观察》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不仅仅是年轻人能享受,老年人也拥有。在发生子女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情况时,考虑到家庭的和睦,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家庭不和,而且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其次,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即依法向侵害人住所地或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子女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大多数的子女对失去配偶的老人再婚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是一涉及到老人的赡养、送终以及财产等问题时,就会产生矛盾,生怕财产被“外姓人”瓜分去,因此才会有老人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或是把房产、存折交给儿女保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老人担心再婚会引起家庭财产纠纷,影响家庭和睦和自己的形象,种种顾虑之下,只好打消再婚的念头。

  对老人的婚姻自由问题,不但《婚姻法》中有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有明文规定,老年人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后财产也受法律保护。再不再婚是老人的自由,老人的财产如何分配也是老人自己的权利,子女和任何亲属都不能随意干涉。

  有关专家认为,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婚姻是个无法绕开的问题,社会的关爱、子女的支持以及世俗的看法和老年人自身观念的转变,是决定他们能否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最主要因素。

文章来源:华州百姓资讯

原文作者:吉建军

整理编辑: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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