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打人事件处理:对枉法者不追责,本身就是枉法

admin 阅读:702 2022-12-04 20:00:44 评论:0
全民关注的浏阳街道干部上门打人事件的处理结果,事实上给老百姓带来了二次伤害:
经过三天调查之后,坐天终于公布了调查结果。开除党籍、政务撤职,由管理岗九级降为管理岗十级。

一、性质恶劣之一:败坏党,制造党和人民的对立

媒体对浏阳打人事件给予公平公正评论:“如果这种败坏党清白,刻意制造党与人民对立的人都不能严惩,那就对不起千万为人民服务的党员,以及千万支持共产党的人民,值此举国同悲时刻,此行为更加恶劣,得人心者得天下,新中国是千万百姓及子弟兵一筐筐粮和热血铸成的,这种披着“党旗”的狼,必须毫不犹豫清除出去。”
胡锡进说:这些丑闻,让人产生“政府在用一些什么人”的质疑。

二、性质恶劣之二:当着小孩子的面,不能原谅

警察去抓犯罪嫌疑人,如果有孩子或者父母,还会想办法温情执法,会把孩子支开或者用衣服盖着手铐。
我们的街道干部竟然不顾1岁孩子的哭求当面殴打其父亲,旁边还站着几个帮凶,如此凶神恶煞,给小孩子的心灵造成多大的伤害。有多少个夜晚,这个孩子会在睡梦中警醒?
我们看看这张截图,孩子伸手去拉这个街道干部,别打了,看了你心酸不?你生气不?你能忍不?
简直是丧尽天良。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三、证据清楚

全程视频清晰,证据确凿,不容质疑。

四、如果是受害者打了这个街道干部呢?

如果是反过来呢:一个老百姓(也就是“江山” )因为锁门政策问题,跑到主任家把廖官员打了一顿,那会是啥结果?开除居委会居民的民籍?从一般群众撤为“副群众”?物业服务从九级待遇降为十级?……还是干脆把打人者扭送专政机关、直接判了关了罚了呢?
我们看看其他案例,对比一下,道理何在?或者说天理何在?
西安的一个案例:西安警方通报,一家嫌邻居吵闹,上门打架,被刑拘。

郑州的案例:郑州的散布谣言被拘留10日:

荏平的案例:恶搞核酸报告,拘留10日


五、后果很严重

这样的人,竟然还要留在干部队伍里,继续“为人民服务”,
人民还敢让他服务吗?
这样的处理结果,全网都觉得处理的太轻了,太不合理了。
这样的处理结果,难道不是纵容吗?
对枉法者不追责,本身就是枉法!

六、伸张正义,北京律师事务所已经介入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表示,目前此事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不过纪委所履行的是纪律职责,没有权利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因此钟兰安认为,在纪委调查之后,公安机关也应当介入调查。

期待这个事件有个圆满的结果!
期待拥有一个让老百姓有安全感的环境!
期待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尤其是基层干部。
期待这个孩子有个幸福的童年!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苗国军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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