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退35万彩礼成“老赖”,婚姻应回归两情相悦
近日,河南永城公布了一起彩礼纠纷案,当地一女子拿到男方的42万元彩礼后,结婚两月就提出离婚。据九派新闻报道,男方将该女子告上法庭后,法院判决女子应归还35.9万元。女方因一直未归还款项,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此,有网友表示“骗婚敛财”可耻。到底是不是骗婚,这个我们无法下结论,但婚姻和金钱的关系过于强烈,的确令大多数人感到不适。
此案中,42万元人民币,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有人因为婚姻观念问题,即使经过媒人介绍才认识几天,或被女方索要巨额彩礼,都会咬咬牙把婚结了,觉得这样才叫“出人头地”。也正是这种心理,导致彩礼纠纷层出不穷。据红星新闻消息,之前,一河南小伙子因婚姻面临破裂,驱车挂横幅到妻子娘家的小区,开着喇叭要求退还高额彩礼。当事人表示,为娶媳妇共花费51万元,其中部分钱还是借的。可婚后仅33天,妻子就回到娘家两人开始分居,他起诉离婚,妻子却不同意。
据相关查询平台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因“彩礼”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数高达9636人。这些纠纷大多具有几个共同特征:彩礼金额高,婚姻维持时间短,双方感情基础差,甚至有不少当事人“闪婚”“闪离”。也难怪不少网友会觉得其中有“骗婚敛财”嫌疑。但其实,法律对此有专门的保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另外,给付彩礼后,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或者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可以请求返还。所以,如果有人遭遇类似情况,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但仔细想想,现实中肯定也有女方家庭并不存在“骗婚”的主观故意,迅速破裂的婚姻关系也许更多是因为不成熟的婚姻观念造成。如果双方能多一些深层接触和交往,更加谨慎地面对婚姻大事,也许就不至于因一时草率埋下祸端。婚姻不是儿戏,需要有一定感情基础。只见几面,甚至认识数日就登记结婚,之后能够幸福长久的毕竟是少数,用彩礼钱买来的婚姻更是如此。彩礼买不来爱情,更难有稳定的婚姻。每一个人都要有积极向上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只有这样,幸福生活才会向你招手,让彩礼发乎心、止于“礼”,令婚姻回归两情相悦的本位。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编辑: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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