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否撤销?
原标题: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否撤销?
近日,刘穗珊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待了小陈的法律咨询。
本来一对恩爱的新婚小夫妻,却闹着要撤销婚姻。怎么回事呢?原来小陈在两个月前得知妻子在婚前已确诊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的精神病患者,但妻子隐瞒了疾病,他想提出撤销婚姻,目前小夫妻结婚还没到一年。
首先我们看看法律对于婚姻的撤销是怎么规定的。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在婚姻家庭部分的规定中,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做出了重大的修改。《民法典》将患有重大疾病归于可撤销婚姻情形,将婚姻的权利交还给当事人自己,更加尊重民事法律主体意志,更能体现法律中对于婚姻自由的贯彻和体现。
其次我们再看看双向情感障碍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考虑到重大疾病的范围会随着社会发展,医疗水平发展等发生变化,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有关精神病,则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而咨询事由中的双向情感障碍属于一种精神类疾病,患者既有狂躁症的一面,也有抑郁症的一面,属于六大类严重精神病性障碍之一。
小陈又问到,想要撤销婚姻,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怎么办理?
因法律并未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在此种情形下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得依职权或依申请对违反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的婚姻进行撤销,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提出。如何诉讼,我们给出了以下指引:
小陈既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起诉讼,也可以自己办理诉讼。聘请律师的,应与律师事务所签署《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在交纳一定律师代理费后由经办律师为其起草法律文书、代理调查取证、整理起诉材料及证据、向受理法院申请立案、代理参加庭审、代理与经办法官进行案件沟通等工作;自己办理诉讼的,应先起草民事起诉状,连同整理好的相关证据材料一起递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向法院申请立案,待法院受理后按法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庭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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