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2022年门诊慢性病认定通知
为方便门诊慢性病患者享受相应待遇,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现就2022年门诊慢性病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2022年免检政策人员范围
1.2021年已认定为门诊慢性病并享受待遇人员均可继续享受2022年免检待遇,包括以各类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慢性病患者。
2.以往认定过慢性病,中间有断档且2021年未认定的不在免检范围,重新审核认定需要提供新的医疗资料,以近期住院病历为主,也可以在指定定点医院进行检查,符合慢病认定标准的可以继续认定并延续有效时限。
二、慢性病的延续时效期限及办理时间
符合2022年免检人员、新认定为慢性病人员均可享受延续有效期限待遇,延续时限至2025年12月25日止,延续期间不需要进行年审,一直有效;参保人群可密切关注桦南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以便于及时掌握慢性病政策的调整变化。2022年慢性病检证时间(法定工作日):
2021年12月1日—12月20日 办理脱贫人群检证、信息录入;
2021年12月25日—2022年6月30日 可随时办理居民和职工慢性病检证和信息录入。
三、新认定慢性病的办理及认定时效期
1.新认定慢性病人员,应是参保不欠费人员,需提供近期二级以上定点医院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2022年我县确定县人民医院为门诊慢性病指定认定医院,县医院医保科主要负责对受理的病历资料进行初审及认定,院方抽调医疗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认定结果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确定符合慢性病条件并经医保局复核通过的,可以认定为终身有效,不需要每年复审,一次录入有效期限为五年,五年后重新顺延录入。
2.申报人提供的住院病历资料不足以明确判定出病情程度的,认定医院可以建议患者参加必要的体检,根据患者实际病情、结合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认定,符合标准的认定为慢性病,不符合慢性病但符合两病的,可直接认定为两病,以上都不符合的反馈给患者认定结果并告知原因,相关检查费用自理,申报资料不再返还。
四、新认定慢性病申报地点、时间及申报材料
1.申报地点: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慢性病受理窗口
2.申报时间:1—2月、3月、6月、8月、10月(法定工作日)
2022年1--2月慢性病受理时间为
2022年1月5日—1月20日;2月16日(正月十六)—2月28日
3.申报材料:①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②近期有效住院病历及相关疾病检查诊断报告,二级医院病历要求是2021年及以后的,三级医院病历可以是2020年及以后的。jinshizu.com
4.特殊疾病申报时间地点;特殊疾病(如尿毒症透析、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恶性肿瘤放化疗、冠心病支架或搭桥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可随时申报进行认定,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申报地点:①医保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②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慢性病受理窗口。
五、慢性病病种及定额标准
城乡居民特殊门诊慢性病(以下称门慢特病)4种,普通慢性病22种,分别是:
门慢特病(不设限额):1、尿毒症透析;2、异体器官组织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4、儿童苯丙酮尿症。
普通慢性病:1、恶性肿瘤3000元;2、血友病3000元;3、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3000元;4、骨髓异常综合征3000元;5、慢性肾功能衰竭2000元;6、糖尿病1500元;7、冠心病(支架、搭桥及心梗恢复期)1500元;8、持续性房颤或永久性房颤1500元;9、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00元;10、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1000元;11、风湿性心脏病800元;12、肝炎后肝硬化1500元;13、病毒性肝炎1200元;14、慢性肾小球肾炎1200元;15、系统性红斑狼疮1200元;16、急性脑梗塞、自发性脑出血恢复期及脑血管病后遗症1000元;17、帕金森氏病1000元;18、Ⅱ-Ⅲ期原发性高血压800元;19、精神病800元;20、类风湿性关节炎800元;21、肺结核800元;22、癫痫800元;
城镇职工特殊门诊慢性病(以下称门慢特病)3种,普通慢性病23种,分别是:
门慢特病(不设限额):1、尿毒症透析;2、异体器官组织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普通慢性病:1、恶性肿瘤A级8000元、B级5000;2、慢性肾衰竭(非透析治疗)A级10000元、B级6000元;3、肝炎后肝硬化7000元;4、血友病5000元;5、再生障碍性贫血5000元;6、慢性活动性病毒性肝炎A级5000元、B级3000元;7、糖尿病A级5000元、B级3000元;8、骨髓异常综合征5000元 ;9、急性脑梗及自发性脑出血恢复期、脑血管病后遗症A级4000元、B级3000元;10、冠心病A级(心脏支架或搭桥)4000元、B级3000元;11、持续性房颤或永久性房颤4000元;12、风湿性心脏病2400元;13、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000元;14、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3000元;15、帕金森氏病A级4000元、B级3000元;16、慢性肾小球肾炎A级4000元、B级2400元;17、系统性红斑狼疮3000元;18、重症肌无力3000元;19、脑动脉硬化症2800元;20、Ⅱ-Ⅲ期原发性高血压病A级2400元、B级1800元;21、精神病A级2400元、B级1800元;22、类风湿性关节炎A级2400元、B级1800元;23、肺结核A级2400元、B级1800元;jinshizu.com
六、增加病种及慢性病购药管理
1.已经认定的慢性病需要增加病种的,可提供近期住院病历或以参加体检的方式进行认定,可在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申请办理,符合认定标准的给予增加病种,多病种定额标准不累加,按多病种中最高的标准执行。
2.慢性病实行定点医疗管理,检查用药要符合慢性病就医管理规定,不得违规患换药品,与所认定的慢性病治疗不相符合的费用不能在医保统筹基金中列支,佳市统筹区域内门诊慢病费用要求持卡结算。
3.确因病情需要转市统筹区域外购药治疗的,需要回县医保局进行手工报销,报销时冲减当年慢性病定额,门诊医疗收据要符合医保报销规定,同时要提供用药和检查费用明细以便于审核,使用97种特殊用药治疗的应提供特药治疗审批表进行特殊用药管理备案,购药应在有定点特药销售资质的医院或药房购买,必要时须提供药房特药销售资质材料。
医保局行政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0454—6222213
县人民医院慢性病受理窗口电话 0454—6611002
桦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