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减刑的犯人
宋建平其貌不扬,属于放到人群中一下也找不出来的那一种。不算帅气,但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
从十几岁就开始进出少管所,在社会上也算是有点“名气”,一提到他的名字,方圆几十公里大部分人都知道。20岁那年,宋建平因为帮朋友出头,捅了当地一位KTV老板一刀,导致对方切掉了脾,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除去吃饭时间,宋建平每天早出晚归参加习艺劳动,出狱前他还曾发誓:“以后再也不踏进监狱半步!”
出狱后,宋建平在家人的帮助下,在老家新华书店找到了一份正经工作。上班期间,他认识了自己的妻子,不久两人便结了婚。妻子后来为他生了两个女儿,一家人也算其乐融融。
为了多赚点钱,宋建平很快东拼西凑借钱开了一家纸张批发部,批发部生意很好,也让他成了当地最早一批开上私家车的人。
2004年2月的一天,正在店里铺货的宋建平突然被警方带走,理由是涉嫌强奸,随后被送进看守所。2004年12月8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宋建平有期徒刑七年。
他的判决书我看过——2004年2月16日,宋建平接到李洪吉的业务电话,便开车来到李洪吉店中,见李洪吉夫妇不在,来到三楼寻找时,见打工女青年王娟一人在三楼工作,遂起歹念,对王娟实施了奸淫。三天后,王娟在李洪吉夫妇的劝说下报了警。
宣判后,宋建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他便被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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