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别让家中老人落入代办养老保险诈骗的陷阱!
父亲、母亲,是这个世界最温暖的人,值得我们一生去爱护、去尊敬。但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却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部分老年人一时不慎,就会落入犯罪分子的陷阱。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绍兴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为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图片来源|新华社近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代办养老保险等名目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案情回顾2020年3月以来,被告人胡某某虚构身份,自称认识银行、房管办领导,骗取家住绍兴的多名老人信任,后以帮忙办理养老保险、申请解困房需要疏通关系等名义,骗取李某某在内的多名被害人钱款合计人民币12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认罪态度较差、缺乏基本的悔罪表现且造成多名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故意犯罪前科,酌情对其从重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损失。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法官提示据统计分析,涉老年人诈骗案件集中表现为三大特点:1. 诈骗事由多样化,主要集中在养生保健领域;2. 犯罪手段专业化,犯罪行为具有明确针对性;3. 被害人众多,犯罪数额大,追赃挽损难。对此,法官建议老年人群体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防范意识,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勿轻信推销,遇到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及时向家人或者有关部门求助,同时切记保存转账记录、收据、对方身份信息等客观证据。同时,法官在此呼吁:作为子女,应该多给父母一些陪伴,满足父母的情感需求,引导父母安装并熟练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切实提高反诈骗意识和真伪鉴别能力。同时,全社会也要合力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普法宣传,劝诫老年人不轻信索要财物的陌生人,遇事及时与儿女亲属沟通商议。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今天是母亲节绍法君祝所有母亲节日快乐也呼吁儿女多关心父母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来源 | 越城法院原标题:《母亲节 | 别让家中老人落入代办养老保险诈骗的陷阱!》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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