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福州!八旬夫妇被误当小偷要求搜包,争执中老人当场倒地……

admin 阅读:377 2022-05-08 14:00:13 评论: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刘文辉 文/图

7日上午,闽侯市民刘女士向海都记者反映称,自己的外公外婆在闽侯县上街综合农贸市场的汇佰乐生鲜超市里购物,离开超市不久后,超市的工作人员便冲出来将老人拦下,怀疑他们偷了东西,要求查看老人的手提包,双方对此争执不下。在争执过程中,刘女士的外婆还倒地不起。

市民:

希望超市有关负责人当众道歉

记者在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的急诊室内看到,一名依姆正躺在病床上挂着点滴。刘女士告诉记者,躺在病床上的正是她的外婆,具体的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外婆快80岁了,本身心脏就不好,现在先让她躺着好好休息。

老太被送往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室

刘女士的外公黄依伯回忆,当天上午8点左右,自己和老伴前往汇佰乐生鲜超市购买东西,并扯了几个塑料袋准备选购,但逛了一圈,没有想要买的东西,把塑料袋随手一放,就从超市离开了。走了大概50米远后,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年轻女子从超市里冲出来拦住了我们,说怀疑我偷东西,还要搜包查验。对此黄依伯愤怒不已。

据黄依伯表述,在争执的过程中,中年男子用力推了一下黄依伯的老伴,老人就摔倒在地上了

黄依伯告诉记者,超市员工的污蔑已对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希望超市有关负责人当众道歉,并对自己老伴负责。

超市:

等待民警调查,愿意配合

事发超市

黄依伯口中的年轻女子

正是超市的有关负责人叶女士

当时拦住老夫妻的中年男子是我的父亲。超市里经常有人偷东西,一个月里丢失了价值上万元的干货、肉品等,所以我爸爸就在超市里帮忙看店。他看这个大伯背了一个包,手里拿着一个鼓鼓的小包,离开超市的时候还很匆忙,有点可疑,就问能不能看下有没有超市的东西。老人家说我们没有权利查,于是,我就打110让警察来查。

我怕双方起冲突,一直拦在他们中间。我爸爸是六十几岁的人了,老人家看着也是七八十岁,我怕他们受刺激,一直挡着我爸,更别说动手去推他们。

后来,

叶女士想要了解清楚事情经过,

正准备进超市查监控时,

听到营业员说,外面又吵起来了。

我赶出来后,

旁边摊子的老板娘告诉我,

老人家自己躺下去了

现场情况

这时,警察赶到现场并拨打了120。随后,在叶女士的陪同下,黄依伯的老伴被送往医院。

而对于黄依伯的诉求,叶女士表示,事发后,自己便表示可以向他们道歉,同时还为依姆垫付了2500元的住院费,但对方依然不接受。现在我们就等着警察的说法,我们都配合。

双方来到派出所做笔录

叶女士的父亲叶依伯表示,当时看到他们拉了连卷袋,后来就匆匆忙忙地往门口走,有些可疑,就追了上去。我走到他们面前,当时轻拍了他的肩膀,说‘大哥,麻烦你包打开我看一下,因为你从超市里匆忙走出去,我看看有没有带了超市里的东西’。金时族至于黄依伯的老伴是怎么摔的,叶依伯说,自己没有碰他们,反而被他们夫妻俩拽掉了领口的扣子。

记者从市场监控视频里看到,

双方争执过程中,

周边围上了许多市民,

无法看清具体情况。

现场监控

随后,记者从怡山派出所了解到,经查,黄依伯夫妻俩确实没有在超市进行偷窃,但老依姆倒地的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律师:

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记者就此事也咨询了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吴晓珊律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吴律师表示,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需要看下老人倒地和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确系因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老人受伤,老人可要求超市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编辑:杨吴津

可以去百度分享获取分享代码输入这里。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站内搜索
排行榜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