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重阳登高需家人陪伴,保健食品不可代替药品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敬老、孝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重阳节来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其公众号发布提示,建议老年人重阳登高时,在家人陪伴和保护下开展活动,做到“适当、适宜、适量、适时”;同时不可将保健食品代替一日三餐,更不可将其代替药品。
老年人与年轻人相比,咀嚼能力、消化系统功能都有所减退,饮食有其特点。食物形态宜细、软、松、小。如饺子、馄饨、包子、米糊、粥等。食物品种应多样,多吃蔬菜水果、常吃蛋奶及鱼虾畜禽肉类、适量吃一些豆类和坚果。老年人口味宜清淡、不宜大荤大油。饭量较小的老年人,应注意用餐时少喝汤水,以保证充足食物摄入。进餐要细嚼慢咽,以促进食物消化、减轻胃肠负担。
老年人饭量一般较小,饮食注重营养,更有节约意识,知道食物来之不易,但有时难免剩饭剩菜。因此,建议老年人居家做饭首选新鲜食材,尽量现做现吃,避免剩饭剩菜。剩饭剩菜可短时间存放在玻璃、陶瓷餐具或容器里,并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室,生熟食物要分开放置。此外,剩饭剩菜食用前,要看和闻,判断无异常后彻底加热再食用。
重阳节素有登高的习俗,老年人相对来说,体衰力弱,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功能均会有不同程度退化,建议在家人陪伴和保护下开展此类活动。同时,要做到“适当、适宜、适量、适时”。
亲朋聚餐,难免把酒言欢。过量饮酒不利于健康,老年人更应限制饮酒量。此外,如有吸烟习惯的老年人,建议逐步控制直至戒掉。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并满足其特殊需要,适用人群和食用量都有限制。老年人应根据需要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科学合理地选择保健食品。选购时,应认准产品外包装上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不能代替一日三餐,要坚持正常饮食,更不能将其代替药品。食用保健食品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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